建局以来,市局党组极其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的工作方针,市局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各基层单位成立了创建活动小组。局党组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市局的日常工作议事日程,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意见,并在狠抓落实上下了功夫,抓出了成效:几年来,市局班子在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级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,积极开展“两个文明”建设工作,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:在税收征管工作中,以“加强征管、堵塞漏洞、惩治腐败、清缴欠税”为工作指针,积极开展征管改革,狠抓征管制度落实,强化岗位职责考核,促进税收任务完成。成立以来,全局累计组织入库收入近6.2亿元(其中:94年组织入库收入2384万元;95年组织入库收入3425万元;96年组织入库收入4870万元;97年组织入库收入5472万元;98年组织入库收入6113万元;99年组织入库收入6974万元;2000年组织入库收入7253万元;2001年组织入库收入8019万元;2002年组织入库收入8109万元;2003年共组织入库收入9008万元;2004年共组织入库收入11651万元) ,并连年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,为促进樟树经济的发展和平衡财政收支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在队伍建设方面,局党组以“狠抓创建活动开展,严格规范内部管理,加强队伍素质建设,培养造就文明意识,提高队伍文明素质,树立光辉地税形象”为工作指针,着重抓好五个建设(以班子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廉政建设、基本建设促精神文明建设)、两个管理(税务管理、征收管理)、两个改革(征管和稽查工作的改革),带领全局干职工开拓创新,奋发进取,取得了“两个文明建设”的双丰收。
建局以来,蝉联樟树市“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; 连续5次被命名为“地级文明单位”,三次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;所有基层分局全部被上级命名为“文明单位”;1998年至2002年连续5次获得宜春地区(市)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评比第一名; 1999年9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“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”称号;2001年12月获国家人事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授予“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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